南京部分小升初家長為子女跨區上學而突擊離婚!4月18日是南京市規定的小升初跨區借讀生回原籍登記的第一天,在不允許跨區擇公辦校的嚴規下,名校雲集的鼓樓區,報名的人特別多。記者發現,有些孩子根本不符合戶口、實際居住地及房產證三個條件,但不少家長拿出了近期才辦的離婚證,有的還是登記前一天才離的婚。他們都是一方放棄婚後房產,帶著孩子遷回住在名校學區房的父母家(據《北京青年報》)。
  此情此景,讓咱再次忍不住懷念起過去———那一年,2B還只是一種鉛筆,菊花只是一種植物,扶老奶奶不用擔心被告,離婚是因為感情不好……離婚原由不是感情破裂,只為子女有個好學校,做夫妻做到這個份上,也不知道該叫感天動地還是人心不古。所謂婚姻神聖,民國初年多少青年為婚姻自主與家庭父母決裂。現在倒好,父母為子女而“決裂”。一紙婚書成了狗皮膏藥,哪兒疼往哪兒貼。要說中國父母真是世界上最可憐的父母,我想都不敢想,那些因父母假離婚而成功就讀名牌學校的孩子,他/她長大後該如何償還這份曠世的父母情。
  據說給孩子報名時家長提供的離婚證明及協議,主要內容都非常相似:離婚後夫妻原本共有的房產歸一方所有,另一方不僅凈身出戶還要撫養小孩。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釋三規定,夫妻一方婚前房產離婚後歸其所有,有人認為涉嫌破壞夫妻財產“共同所有制”,還掀起軒然大波。離婚者主動挑戰“共同所有制”,車倒爬水倒流,對國法倫常之挑戰,觸目驚心。
  這種中國特色之離婚,評價起來有難度———都不知是該抨擊畸形的戶籍制度呢,還是該批評大鑽政策空子的勢力文化?有人說,等有一天均了貧富就不用擇校了,或者等教育資源分配公平了也就不用選學區了。可人在做天在看,孩子一天天長大,做父母的可等不了那一天。何況,我們的文化中早有鼓勵父母為子女而毫無保留付出的傳統。想當年孟母三遷,圖的不也是個學區房麽?子女教育大過夫妻名分;為子女而離婚,這叫重義輕利,說不定還能在親戚鄰居那裡得到贊揚。
  夫妻假離婚不是感情不好,恰恰是感情太好,就算“假戲真做”有風險,也豁出去了;或者,只要孩子能出人頭地,即便感情不好,只要涉及子女教育,夫妻就可以恢復“感情好”,槍口一致對外嘛。甚至對於某些夫婦來講,也可能,假如不假離婚,孩子倒在了起跑線上,婚姻也就沒意思了。這種“逐利”的做法,一來對於那些不肯鑽空子的父母不公平。二來,這種畸形的、毫無底線的父母之愛,可能給孩子造成很壞的示範。2012年時媒體曾有報道,一名中國留學生涉嫌強姦女房東,被捕後其父母從國內遠洋奔赴美國,欲賄賂受害人而被起訴。這樣的父母,叫人情何以堪。
  孩子成長,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,為了學校教育而讓家庭教育深陷道德失範之淵藪,得不償失。也許,對於許多當事人而言,倒也沒那麼多道德重負,離了婚報完名,復婚就可以了,辦個離婚證書才十幾塊,在黃金地帶買個學位房得多少錢?成本計算,三十六計“離”為上。但以我自己所見,許多對子女無條件付出的父母,常常是要求子女長大後無條件服從的父母。對這些孩子,我真不知是喜是憂。 □獸獸  (原標題:[街談]中國特色之離婚:感情太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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